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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流产”面面观

  未婚先孕呈现低龄化

  面对逐渐上升的婚前性行为和未婚先孕的数据统计 ,在未婚先孕呈现低龄化的事实面前 ,我们希望保持性纯洁的理想显得是那样苍白。专家们认为 ,避孕风险意识的淡薄和避孕知识的欠缺 ,是造成未婚女青年人工流产率增高的重要原因。关键还是在于普及性知识教育 ,尤其是女孩子更应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位在产科工作多年的护士告诉笔者 ,我们断断续续都会遇到一、两个不满 18岁的女青年到医院要求做人流手术。这些刚成年的孩子从影视、书刊、网络上接触了不良信息 ,又缺乏自制力和判断力 ,久而久之 ,就开始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在一般人眼里 ,“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只不过是一种伦理道德的问题 ,而实际上 ,它对女性身心的损害 ,特别是对年轻女性身心健康的伤害是难以想像的。这不仅是一时的痛苦 ,更为今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了隐患。

  流产想好了再做

  流产 ,是女性避孕失败、非意愿怀孕后不得已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国内主要采取药流、传统人流、中期引产以及无痛人流等几种方法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其中 ,药流和传统人流均有不同程度的出汗、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和持续性腹痛等术后症状 ;无痛人流也存在着不孕等并发症或后遗症。新一代无痛人流──宫腔镜取胚术是目前最为先进的妊娠终止技术 ,由于其在宫腔镜直视状态下进行 ,无盲刮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反应 ,不影响将来受孕 ,是有生育需求的年轻女性的首选术式。

  理论上 ,9个月以内 ,任何时间都可做流产手术 ,但最好的时间是在怀孕 6~ 7周时施行 ,少于 5个星期不易做 ,超过 8周对子宫伤害概率较大 !最好的办法是事前避孕 ,而非事后补救。如果你是男的 ,发现你的女伴怀孕了 ,请不要逼迫她做任何她不愿意的决定 ,否则她很可能会留下终生无法摆脱的心理阴影。请尊重这一点 !

  药物流产的禁区

  不少女性尤其是未婚女子 ,往往存在一种错误认识 ,以为药物流产宛如月经来潮一般 ,不会影响健康 ,以至于不重视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一发现怀孕便要求药物流产 ,这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

  其实 ,药流是目前存在的女性流产当中最不安全的隐患 ,由于其随意性大、种类繁多、购买方便、价格低廉 ,而且往往是独自吞服 ,这种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流产 ,一旦出现大出血乃至休克、抽搐等状况不堪设想 ,对宫外孕患者特别危险 ,这样的病例在日常门诊中时有发生。而由此引发的持续性出血、剥脱不干净、呕吐、继发宫腔感染、不孕等一系列流产合并症更是影响一生。

  流产应到专业、正规医疗保健机构

  据了解 ,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 ,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 ,也就是说 ,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 ,首先应该是妇科医生。

  另外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施行流产手术。由于在利益的驱动下 ,一些个体诊所想方设法开展流产业务 ,这对前来流产的女性来说非常危险。这些诊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手术设施、手术环境上都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同时由于手术自身存在的危险性 ,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将会危及生命。在某些个体诊所手术不当造成孕妇子宫穿孔、肠穿孔、内脏器官损伤等事件时常可见诸报端。

  流产应到正规医疗保健机构 ,这些机构都是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批 ,在技术和设施设备方面都能满足流产手术的需要。例如 ,由于药物流产存在禁忌证和 10%左右的不安全流产或失败率 ,而且有出血时间长及发生大出血的危险 ,有关部门在对开展药物流产业务的审批上非常慎重 ,除要求相关机构能施行正常流产手术外 ,还要求其具备输血与清宫急救功能。因此 ,切不可到不具备妇产科基本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实施人流手术 ,更不可自行在家行药流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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