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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化妆品皮炎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化妆品被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女性所青睐。但由于各种媒体不适当的宣传与误导 ,加上某些化妆品自身质量的原因 ,由化妆品引发的皮炎屡屡发生。

    引起“化妆品皮炎”的主要原因是化妆品本身的刺激或使用者对其中的香料、防腐剂、羊毛脂等过敏。也有些化妆品内含光感性物质 ,外搽并经光照后可以发生光敏性皮炎。其表现为均有不同程度的瘙痒 ,皮损以红斑水肿、丘疹居多 ,部分患者出现水泡糜烂。

    患了“化妆品皮炎”后 ,首先应立即停用该化妆品。其二 ,患处忌用热水肥皂烫洗 ,忌食辛辣酒类 ,勿乱涂外用药 ,以免加重病情。尽量减少或防止日晒 ,因为某些皮炎的发生与光感有关 ,会发生光反应性接触皮炎。其三 ,抗过敏处理应根据病情选用氯苯那敏 (扑尔敏 )、赛庚啶等抗组胺类药物 ,维生素C ,泼尼松或地塞米松等。继发感染时可用抗生素治疗。皮损酌情选用溶液湿敷或霜剂、糊剂包敷 ,病近愈而皮肤干燥脱屑时 ,可用油膏涂布。

    为防止“化妆品皮炎”的发生 ,应用新品之前应做一次斑贴试验 ,这对过敏体质者更为必要。其方法为 ,先将欲用的化妆品适量置于 4层 1厘米× 1厘米的纱布上 ,贴敷于左前臂内侧 ,并在其上覆盖一张略大于纱布的蜡纸 ,用胶布固定 ,必要时加用绷带包扎。 24~ 48小时后取下。同时于右前臂内侧用 0.9 %氯化钠液作斑贴对照。若贴敷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泡伴瘙痒者 ,应立即终止使用。上述情况表明对此种化妆品过敏 ,应忌用。无任何反应者为阴性 ,表示此化妆品可放心使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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