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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染上肺结核怎么办?

  小英怀孕已3 个月了,不幸的是,最近她出现了厌食、低热、咳嗽、乏力、夜间盗汗等症状,经检查是染上了肺结核,这可怎么办? 晓宏

  妊娠合并肺结核在治疗方面,应注意“关照”胎儿,防止药物带来的副作用,这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在各种抗结核药物中,链霉素有良好的治疗效果,但该药对胎儿第8对脑神经和前庭功能均可造成永久性损害,故属禁忌使用药。对氨基水杨酸有一定的抗结核作用,对胎儿也无明显不良反应,但服药剂量要求大,胃肠道刺激较重,不宜在孕期服用。吡嗪酰胺有高效杀菌效果,与其他抗结核药无交叉耐药性,但对肝细胞有损害,一般不主张孕妇使用。至于第二线药物诸如乙硫异烟胺、环丝氨酸、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等,对胎儿均有一定的不良反应,故不宜临床使用。在孕期合并肺结核而且是在活动期时,孕期又超过3 个月,则应及时选用抗结核效果好而副作用小的药物进行治疗。目前一般认为异烟肼与利福平、乙胺平醇3 种药物联合使用效果较为理想。具体服法为异烟肼每日300 毫克,利福平每日450 毫克,乙胺丁醇每日1. 5 克,连续服用两个月后停服乙胺丁醇,满6 个月停服剩余的两种药物,但对于病情严重者可以延续到9 个月。应当指出的是,肺结核治愈后还有复发的可能,因而,在治疗后的1 年内还要定期进行复查,以决定是否再进行治疗。孕妇在治疗期间,因为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故应防止传染家人或他人,应实施必要的隔离措施。

  如果罹患肺结核在先,则应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待结核彻底痊愈后再考虑孕育,倘若临近分娩时罹患肺结核,同样应进行积极的治疗和预防。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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