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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中医药界全国政协委员“热点”提案之三
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原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龙致贤教授平日里就十分关注群众反应比较强烈、议论较多的行业内及社会问题 ,并即时反应到有关部门。在本次政协会议召开期间 ,他已递交了 4份提案。   提案 :禁止“中药保护品种”在电视和其他媒体宣传   内容 :国家药监局下设有“中药保护品种办公室” ,专门对中成药进行评审 ,符合要求者颁发保护证书 ,其目的是防止其他制药企业仿制、移植或窃取 ,以保护发明者和生产厂家的产权。中药保护条例在前几年是必要的 ,对防止移值低水平重复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 ,保护品种是对企业而言 ,并不是面对患者和消费者。但近几年来 ,制药企业将保护办批准的保护品种在各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大肆宣传 ,标示出“国家保护品种 ,利国利民” ,甚至在药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上都以醒目的地位标出 ,其目的是让群众误认为这个是国家“保护” ,自然理解为是高科技 ,是好药 ,以抬高厂家和品种的身份和地位 ,这是一种误导 ,给群众一种诱惑。为保护发明者和企业的权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已制定了有关的行政条例 ,如一、二类新药保护 12年 ,三类药保护 8年。已起到保护的目的。   因此建议 :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护群众的利益 ,尽快研究发布通知禁止在一切媒体上用“保护品种”的语言和文字。   2.保护条例已发挥了历史的作用 ,目前是否还需要这个条例值得考虑 ,我认为可用另一种行政文件形式 ,以代替此条例。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魏民既是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协委员 ,他的提案内容从“北京市市容”到“打击行业不正之风” ,无不贴近老百姓的生活。   提案 :再次强烈呼吁从严打击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   内容 :药物与医疗用品直接用于对病人进行治疗 ,是保证疗效的必要手段。保健品也多应用于慢性病患者或中老年人。假冒伪劣医药保健品不但赚取的是黑心钱 ,同时可能延误病情甚至残害人的生命 ,是国法难容的。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如药监局、卫生局及工商局进行过治理 ,但一直收效不大 ,不实的欺骗性广告仍大量铺天盖地出现于电视、广播及各种传媒中 ,造成误导使群众深受其害。   例如 :1某补钙产品其成分原本为最普通的碳酸钙或枸椽酸钙 (无机钙 ),却被吹嘘成万能补钙品 ,专治骨质疏松症。岂不知钙的吸收首先应为有机钙 (如乳酸钙 ),且须在补充维生素D的基础上方能吸收 ,作为女性绝经期后的骨质疏松症病人 ,仍需补充女性激素 (雌激素 ),才能促进钙在骨内沉积 ,因此单纯服用所谓的“补钙品“是解决不了缺钙的。此外 ,另一种取自动物骨髓的补钙品 ,其中重金属含量超标 ,对人体有毒害作用。   2.某产品在电视中被吹嘘为“补脑圣药“ ,老人及小儿不可缺少 ,岂不知其成份即为“松果体素” ,或称“褪黑激素“ ,有一定的帮助睡眠作用 ,在欧美早已应用 ,却被吹嘘为补脑、促进大脑发育 ,增加记忆 ,纯属无稽之谈。   3.目前常见的有些“减肥药” ,声称可于短期内减少体内脂肪若干公斤 ,实际上含有一种化学药物 (奋法拉明 ),对肝脏有毒性作用 ,国际上早已禁用。一些女性肥胖病人服药后常可出现黄疸 ,甚至肝功能衰竭。 4.某被吹嘘为可治疗尿毒症的产品 ,实际上其成分为大黄及人参 ,大黄可使病人发生腹泻 ,暂时可使体内不能排出的尿性毒物通过粪便排出 ,但腹泻又进一步使病人抵抗力降低而加重其病情。   电视、广播等传媒是党的喉舌 ,然而 ,有些媒体为了赚取巨额广告费 ,见利忘义 ,进行欺骗性宣传 ,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如药检局、卫生局、工商局及广播电视集团的领导对这些坑害人民的不实医药保健品广告进行彻底清理 ,并出台相应惩戒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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